本專班畢業總學分至少須修畢33學分(110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)。
畢業條件
※自105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學生(含105學年度提前入學學生),應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,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本課程為原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