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專班畢業總學分至少須修畢33學分(110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)。 畢業條件 1. 修業年限至少 2 年 2. 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3. 完成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申報 4. 通過碩士論文計畫口試 5. 通過碩士學位論文考試 6. 論文電子檔審核通過
※自105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學生(含105學年度提前入學學生),應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,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本課程為原則